相信不少小伙伴家里都有一台电动车
平常出外买菜办事
都要靠它代步
电动车堪称我们的“出行神器”
特别是每次堵车望眼欲穿时
总有电动车从旁边穿梭而过
然而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通事故、充电引发的火灾等
由其带来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此前
国家发布2项重磅新规
以后电动车买卖和使用都要有大变化
5月17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重点如下:
新国标将于
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年5月15日至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在这次的新国标中
将严格的从4个方面限制电动自行车
限速25公里/小时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网络配图)
近日
咱山西也有大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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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初审后的《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经修改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30日前
有意见、建议可参与提出
其中
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就是
禁止下列车辆上道路行驶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
燃油车辆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
带有动力装置的二轮、三轮车
带有动力装置直立驾驶的单轮、二轮平衡车
(网络配图)
除此之外
这些你也要知道
机动车和按照规定应当
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取得车辆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七十五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
(一)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开启照明灯光的;
(二)非机动车安装棚架装置的;(三)改动或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四)非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的;(五)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交由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的;
(六)临时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者右转向灯的;
(七)跨越、倚坐、搬移、踩踏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
(八)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未随身携带残疾人证的;
(九)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未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
(十)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载人或者驾驶其他非机动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载人的;
(十一)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其他禁止上道路行驶的通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
(十二)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或者牵引动物的。
11月30日前,有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提出:
太原南内环街号邮编
邮箱:tyrdf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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