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通报5例防疫用品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快速行动,依法履职,加强口罩、消毒产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快从重查处一批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案件,全力保障市场价格稳定。

案例一

1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对溧阳市同春堂药店有限公司别桥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药店销售3M自吸过滤式口罩,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此,溧阳市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整改并已立案调查,将依照法定程序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常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新北区春江镇的常州汇心康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药店以45元/包的价格购进“烯亲亲”牌KN95石墨烯防雾霾口罩盒,以98元/包(每包两只)的价格对外销售,已全部售完。无进货票据,未进药店进销货系统,也无销售记录,只能提供确认进货价格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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